國際貨物運輸對包裝的7種規定,我竟不是最后一個知道的!
①貨物包裝要求堅固、完整、輕巧,可防止一般運輸過程中的包裝破損,零件泄漏、散失。由于碼垛、摩擦、振蕩或因氣壓、溫度變化而造成貨物損壞或變質,使人或使飛機、設備和其他物品受到損害,因托運人的原因,貨物包裝不良,污染飛機及其他物品,托運人應負責賠償,并向承運人支付污染處理費用。
②包裝物的外形除與貨物的性質、狀態、重量相適應外,還應便于搬運、裝卸、堆放和便于計算;外包裝不得有突出的釘子、鉤子、刺等;包裝干凈、干燥、無異味、無污染。
③民用飛機運輸的貨物,禁止將碎屑、草袋等材料用布包或草繩捆扎,內襯材料不得外漏。
④在使用舊包裝時,應去除原包裝上的殘舊標識和標貼。
⑤在貨物包裝中,嚴禁夾帶禁止運輸、限制運輸的物品、危險品、貴重物品、保密文件及資料等。
⑥如果包裝不符合要求,應要求發貨人修改或重新包裝后,才能接受。以下貨物的包裝如不能接受:包裝嚴重變形或損壞;包裝箱變形或松動;包裝內貨物有滲漏或受潮聲;包裝內貨物晃動或發出破碎響聲;桶有裂縫或桶蓋松動;袋裝貨縫口松脫;有異味散開。
⑦承運人不承擔檢驗責任,對托運人托運一般貨物的內包裝是否合格。
對收運的貨物,取消其包裝上任何容易涂改的標記。